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打下的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不断改革创新、积极作为,各项建设发展取得明显成就。机构改革后,市、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原民政部门移至卫生健康部门,有力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为老服务方向加强,促进养老体系大力发展,为我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出台《汕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积极探索和解决老年人在养老、医疗、教育、老年人权益保护、精神文化生活、参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指导全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有力推动、促进了全市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协同发展。
2.不断夯实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保险工作,稳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全市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养老金待遇不断提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老年人政府高龄津贴、“银龄安康行动”连年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跟踪督办。2016-2020年,高龄津贴制度惠及全市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54.59万人次,100周岁(含)及以上老年人尊享的“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共投入资金达到2.13亿元。2014年起,全市实施广东省“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018年起实现政府统保全覆盖,惠及全市所有60周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十三五”期间,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安排各项支持老龄事业资金35122.09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共安排各项支持老龄工作资金8554万元。全市养老床位2806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5.6张。
3.不断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得到增强,服务质量、水平得到提升。出台《汕头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按照人均用地指标0.1㎡-0.3㎡的标准,分区分级合理规划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大力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在全市建成一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质。率先开展邻里互助养老服务试点,探索具有潮汕人文特色的邻里互助养老新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和精神慰籍等。
4.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2020年1月中旬开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袭击,全市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组织指挥下,加强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等重点场所管控,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做好自身防护,保障了全市老年人生命安全。推动全市公立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签约合作服务。各级各类养老机构均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为住养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转诊等便利就医绿色通道。积极组织、推进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参加全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汕头特色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减轻癌症晚期患者痛苦。持续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组织部分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汕头市金平区原新福街道金凤社区(现更名为小公园街道金凤社区)、龙湖区珠池街道春泽社区列入2019年度、濠江区礐石街道葛陈社区列入2020年度全国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先后于2020年、2021年启动试点工作,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引导社区老年人关注心理健康,扎实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完成试点任务。特别是2020年初金凤社区项目推进时,原新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更名为小公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三人组”入户排查工作与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有机结合,派遣心理医生协同社区医生、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公安民警开展入户排查工作,为居民测量体温,询问相关情况,同时对老年居民进行心理问卷调查,并针对部分老年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的不同程度焦虑、抑郁等消极情绪,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建设,帮助消除恐惧心理,缓解精神压力,让社区老年人特别是独居、困难、高龄长者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全市还积极开展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社区、居家医疗服务发展。
5.进一步优化老年友好社会环境。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参加全国启动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智慧助老”行动,推进有效解决老年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看病就医、交通出行、生活消费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中遇到的“数字鸿沟”问题。积极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带动社会正能量和“孝”文化传递。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手机“两微一端”等各类媒体,采取专题和新闻报道等多种方式,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发展老龄事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共同参与发展老龄事业,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6.进一步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村(社区)法治教育点建设,督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全市共建立500个村(社区)法治教育点,各个法治教育点将普法助教延伸到基层,大力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构建高效普法网络。机构改革后,市、区(县)老龄办及时将老年人权益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由民政部门移到卫生健康部门,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老年人维权系列活动。加强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提高老年群众防诈骗能力。